救护培训介绍

发稿时间:2007-03-28浏览次数:23

救 护 培 训


   现场救护是红十字运动的起源,是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四项核心任务之一,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赋予红十字组织的七项职责之一,也是中国红十字会“生命工程”的重要内容。开展现场救护知识的培训,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,是社会文明的需要,是红十字会工作的特色。在有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,就有经过红十字会培训的红十字救护员开展现场救护,这是红十字会经过若干年努力要实现的目标。

  2000-2005年的五年中,浙江省各级红十字会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下,在机动车驾驶员、电力、建筑等高危行业和人群中开展救护培训,共培训红十字救护员33万多人次,师资骨干320人(彩票公益金项目),为普及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和技能、提高自救互救能力、减轻减少突发事件中的伤残伤亡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丽水、湖州、绍兴等地卫生救护培训开展得有声有色,既获得广泛的社会效益,又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。

  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发挥自身优势,为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医疗救助,已成为弘扬红十字精神的窗口。目前全省共有冠名“红十字”、“红十字会”医疗机构35家。这些带有双重职责的医疗机构,在当地卫生局和红十字会的指导下,在搞好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同时,更注重贯彻履行《红十字会法》赋予的职责,为了弱势和贫困的群众作出更大的帮助。在自然灾害来临时,及时派出医疗救助小分队,为灾区群众提供免费医疗服务,赢得当地群众的赞誉。